一、案件情况
苏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于2017年1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3日被取保候审。
二、办案经过
苏某家属委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马晓胜、赵荻律师办理本案。承办律师介入后,多次会见了被告人,积极调取相关证据,全程跟进参与案件各阶段,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涉毒案件取保候审难度极大)。在两位律师的多方沟通与研究后,认为被告人自愿认罪,态度良好、坦白交代,归案后有立功表现,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三、审判结果
经辩护律师努力,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对苏某从轻处罚,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苏某与其家属对判决结果与两位律师严谨踏实细心的工作作风感到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