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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经过马晓胜律师、赵荻律师努力不予起诉!

时间:2017-08-11 11:44:06    浏览次数:592        

  李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17年1月25日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马晓胜律师、赵荻律师在接受李某家属的委托之后,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李某,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并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某不予起诉!


  马晓胜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刑事重案部主任律师。盈科全国刑民交叉委员会副秘书长。从事专职律师多年,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对刑事有其独到的见解,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赵荻律师,浙江萧山人,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重案部副主任。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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