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因涉盗窃罪,于2017年2月15日被西湖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杭州市西湖区看守所。
杨某家属委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重案部副主任薛传飞律师承办本案。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西湖区看守所会见了杨某,并积极地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情况,分析涉案罪名及相关案情。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于2017年6月16日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西湖区法院依法适用建议程序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于2017年7月19日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薛传飞律师在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之后,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了案卷材料,结合在案证据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选择为被告人做罪轻辩护,西湖区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相应的辩护意见,并考虑杨某自愿认罪,且积极退赔被害单位全部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也较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