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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骗局的法律意见

时间:2017-05-22 16:09:16    浏览次数:601        

     茶叶骗局分为好几种,在网络、电话、生活中都会发生,而且一般以福建茶为主。网络的骗局主要是让卖茶“小妹”以超特价优惠为噱头,货到付款,如果你一直不上当,他们会一直给你发信息,而且优惠力度一次比一次大,早晚会掉进这个坑里。一般人想着货到了可以先验验货,但是在收到一堆茶叶茶具和赠品后,很少人会拒收。

    而实际上卖茶小妹大多是由男人假扮而成,换上美女头像和具有吸引力的女性化的姓名(如“秋水伊人”、“一帘幽梦”等等)使尽手段让对方买茶叶,哪怕使用一些淫秽语言去“勾引”别人。

    一般这种茶叶茶具不管你买哪个价位哪种品种都是以质量很差的乌龙来代替。“卖茶小妹”都是团队操作,能大量采购,成本都是非常低的,有些卖茶小妹团伙能月盈利50万元以上。

问题:卖茶小妹团伙属不属于诈骗?需要承担怎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茶叶骗局,常见于日常生活,尤其在采茶时节频繁发生。本律师认为,该类骗局不宜直接认定其涉嫌刑事犯罪,其本质上是一个民事行为。卖茶小妹推销茶叶是一个“要约”,买受人(读者)做出要购买的意思表示,双方即成立了“茶叶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卖人(卖茶小妹)以次品茶叶、茶具冒充高档茶叶、茶具的行为,属于民事合同上的欺诈。《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所以双方之间的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还款购茶款。

    但是,如果其涉案金额较大,涉及人数较多,也极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涉及的罪名应当是诈骗罪。按浙江省的标准来看,涉案金额超过6000元就可以刑事立案。本律师认为,对于买受人来说,如果无法找到出卖人要回钱款的话,建议到公安机关报案。 当然从根源上也不要轻易相信一些来源不明的推销,轻则损失钱财,重则危害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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