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某日,A某等人在杭州某酒吧娱乐期间,认为被害人B某很拽,提出对被害人进行教训。在酒吧门口,伙同另外两名朋友对被害人及其朋友进行殴打并致二人受伤。经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两名被害人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在距离开庭仅剩七天时间内,马晓胜律师、赵荻律师接受A某家属的委托,多次会见了A某,并积极了解案件情况。在不公开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原计划当庭宣判,在律师争取下改为择期宣判。在最终宣判前,承办律师多方联系被害人,协助被告人家属进行赔偿,并获得两名被害人的谅解。在同案犯均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的情况下,最终为A某争取到缓刑。
(因被告人为未成年人,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以上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