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被民警查获。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16年9月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过程】
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提出量刑建议和缓刑的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
【律师简介】
马晓胜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刑事重案部主任律师。盈科全国刑民交叉委员会副秘书长。从事专职律师多年,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对刑事有其独到的见解,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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