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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马晓胜 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积极辩护

时间:2018-01-25 10:34:38    浏览次数:87        
【案情简介】
牛某、焦某经预谋(均另案处理),窃得被害人王某法拉利敞篷汽车一辆。嗣后,通过网络联系,将汽车卖给了被告人李某。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掩饰隐瞒所得罪,于2017年3月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过程】
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促成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就法拉利轿车的认定价格、当事人主观恶意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有效的辩护。

【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亦可从轻处罚。

【律师简介】
马晓胜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刑事重案部主任律师。盈科全国刑民交叉委员会副秘书长。从事专职律师多年,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对刑事有其独到的见解,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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