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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唐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取保候审

时间:2019-02-26 11:19:03    浏览次数:112     作者:马晓胜律师   
【**案例】2019年2月25日,盈科(杭州)所刑事重案部主任马晓胜律师办理的唐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通过努力辩护,**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唐某某在杭州某投资公司工作期间,涉嫌非法经营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将其羁押于下城区看守所。唐某某及其家属委托了北京盈科(杭州)事务所马晓胜律师作为唐某某的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了解案情,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最终为唐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其于2019年2月25日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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