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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缓刑案例』『杭州危险驾驶罪律师』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终获缓刑

时间:2020-03-26 16:48:43    浏览次数:22     作者:马晓胜   

案情回顾

被告人徐某参与朋友聚会,兴致很高,出于应酬需要,推脱不开,便饮用了几杯白酒。聚会结束后21时许,徐某驾驶其雅阁小轿车途径杭州市康桥路,当其行驶至康兴路时,被民警查获。经呼吸监测其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后经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进行检测后确认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26.9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公诉机关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提起了公诉。

律师介入

后徐某委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晓胜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参与其危险驾驶罪一案的审理。马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徐某,了解了相关情况并积极的与公诉机关和法院进行了沟通。

辩护意见

马律师为作为被告人徐某的辩护人参加了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的审理,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1.被告人徐某的主观恶性不大,人身危险性也较小。被告人徐某本人不怎么喝酒,酒量也一般,血液酒精含量也刚刚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未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从主观上讲,徐某也只是怀有侥幸心理,无意触犯法律,人身危险性较小。

2.被告人徐某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从案发至审判,被告人一直能够如实、彻底的交代其醉驾行为。在庭审过程中也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事实根据。

3.被告人亦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和省高院刑三庭《关于“醉驾”犯罪审判若干问题的解答,可以适用缓刑。

综上,马律师认为被告人徐某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认罪悔罪表现较好,具有多出从轻情节,建议法庭给予被告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被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办理结果

最终拱墅区人民法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判决被告人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条拓展

近年来,国民生活水平提高,车辆逐渐成为家庭的标配,酒后驾车的情形也越来越严重。2011年5月1日起,醉驾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正式入刑,列为“危险驾驶罪”。虽然酒驾入刑,但是出于各种原因,酒驾现像仍旧频频发生。现对酒驾的相关知识进行总结归纳,希望警示酒后驾车人。

1.酒后驾车和醉驾的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也就是说,检测后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就是上了《刑法》的警戒线,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徐某已处于醉驾状态,故追究了刑事责任。

2.酒后驾车和醉驾的处罚。

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根据《刑法》,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本案中徐某就属于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被判处了拘役一个月。

3.暂扣和吊销驾照。

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4月22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为了有效惩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其中对醉驾行为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4.浙江酒驾的缓刑适用条件。

根据《关于办理“醉驾”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醉酒驾驶汽车,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的,或者虽然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但具有以下从重情节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等机动车的;

(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系指未取得及被吊销、暂扣、扣留驾驶证的情况。短期超出驾驶证年检期限及驾驶证被扣完分数的,不属于无驾驶汽车资格);

(5)明知是不符合安检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6)在被查处时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无上述从重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

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且无上述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5.醉驾可能导致的后果。

1)公务员不能考取,醉驾可能会被开除。《公务员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

2)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如果劳动者因为醉驾被判刑的,用人单位可将此作为将其解雇的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此外还可能涉及政审、留学、贷款、办取营业执照、征兵入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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