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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取保判缓案例』廖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终获缓刑

时间:2020-05-11 12:25:10    浏览次数:40     作者:马晓胜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廖某在其所在小区多次盗窃快递员所送快递,虽金额不大但次数较多,最后一次盗窃时被快递员发现,带至保安室后报案,后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廖某抓获。

律师介入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廖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张军律师作为廖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律师,张军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廖某了解案情。

办案经过

张军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廖某,积极与承办警官沟通,并深入了解案情,认为对犯罪嫌疑人廖某进行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且廖某系涉案金额不大,危害性较小。

张律师及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法律意见书,经过不懈的协调沟通,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廖某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办理结果

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并对廖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廖某能够回到家中与亲人团聚,并且廖某最终获得了缓刑判决。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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