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姜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余杭区看守所。
律师介入
犯罪嫌疑人姜某被刑事拘留之后,其家属委托了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的马晓胜、赵荻律师作为姜某的辩护人,辩护律师第一时间到余杭区看守所会见了姜某,了解了大致案情,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办案经过
辩护律师在了解案件细节后,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沟通。律师认为:1.姜某并非犯意的提起者,且本案应当划分主从犯,而被告人姜某属于从犯,处于次要地位,仅起到辅助作用;2.姜某未参与分成、分红,也不存在抽头的情况;3.姜某的行为虽然涉嫌开设赌场罪,但是其系法律意识淡泊导致的初犯偶犯,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且未造成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4.姜某到案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如实供述,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经过不懈的沟通,辩护人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依法不应批捕法律意见书,办案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姜某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
办理结果
经过律师的努力,姜某**取保候审,得以回家与其家人团聚。
相关法条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