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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取保后终止侦查案例』王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取保并获终止侦查决定

时间:2020-06-03 16:40:39    浏览次数:74     作者:马晓胜   

案情回顾

王某通过空刷医保卡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案发后因涉嫌诈骗罪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事拘留。

律师介入

王某被刑事拘留后,王某家属委托了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马晓胜、赵荻律师作为王某的辩护律师,为王某提供法律帮助。

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了王某,了解了大致案情,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办案经过

辩护律师律师在了解案件细节后,分析了案件的具体情况,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沟通,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王某系因法律意识淡薄,才做出违法犯罪的举动,郑某已认识到错误,并愿意积极配合调查;

2.王某参与次数较少,仅有两次,且属初犯、偶犯,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交代,并有真诚悔罪的表现;

3.王某年事已高,且情节显著轻微,恳请办案机关结合王某身体情况综合考虑案件的影响。

经过不懈的沟通,辩护人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办案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郑某做出了取保候审决定。

后该案移交审查起诉,律师提交了法律意见书,提出相关意见,该案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公安机关作出了终止侦查的决定,不再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办理结果

经过律师的努力,王某**取保候审,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并且最终获得了公安机关终止侦查的决定,不再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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